澳门新莆京7906not实验(实训)室安全教育制度
浏览:1516次发布时间:2023-12-27 12:33:37来源:本站
海经院〔2023〕58号
为确保实验(实训)室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实验(实训)室安全法律、法规、建立安全意识,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安全知识和技术,避免危险,防止实验(实训)室事故,特制定本制度。
1. 制定年度实验(实训)室安全教育、考核计划,报实验(实训)室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。
2. 培训内容:实验(实训)室安全相关法律、法规、办法、标准、本实验(实训)室教师安全手册、实验(实训)员安全手册,实验仪器安全管理制度、应急预案、紧急时间的上报和处置程序、实验(实训)室安全风险评估、仪器安全操作规范、仪器设备的使用、保养、维护、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、实验(实训)室的废水、废气及其他废物的处置等。
3. 每年组织全员(包括实验(实训)教师、实验(实训)员)进行实验(实训)室安全培训、考核。
4. 针对不同的工总岗位,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,组织开展实验(实训)室专项安全教育、考核。
5. 教育培训应该由取得安全师资格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。
6. 教育培训结束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,考核形式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,如笔试、口试、实际操作等。
7. 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合格证书。
8. 建立并保存实验(实训)室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、考核档案。
9. 做好实验(实训)室安全教育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,为制定年度教育培训、考核计划提供依据。
10. 对新上岗、转岗的人员进行实验(实训)室安全相关知识、实验(实训)室安全手册等的培训,明确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。
11. 进入实验(实训)室的外单位人员(包括进修、实习等工作)的由所在教研室,根据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实验(实训)室安全教育培训,所有工作均在负责教师指导下进行,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。
12. 当有关部门新颁发、修订实验(实训)室安全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标准等,实验(实训)室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。
13. 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教育培训、考核相关的记录。
海口经济学院
2023年12月12日